近日,坦政府收回300例小、中型及大型采矿证。上述矿权持有者被指违反了坦2010矿业法的相关规定,包括未开展相应的勘查或开采工作、未能按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税费、矿权使用费等、未按时向能矿部提交相关的勘探生产报告以及伪造虚假收益等。
去年,坦能矿部共收回888例矿权。今年年初,又有174例矿权被撤销。能矿部此举旨在通过审计查处不作为的矿权持有者,打击矿权投机行为,并大力整合矿权资源,将回收的矿权发放于守法履责且有实际开发能力的投资商。
另据坦能矿部矿业专员Massanja透露,从今年七月起,坦能矿部将启用网上缴纳矿权费用功能,以减少传统的人工收费过程中可能滋生的腐败行为,提高坦矿权运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