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广大出口到坦桑尼亚的出口商注意:最近收到很多厂家等货发出去之后,在来申请PVOC证书,如果货物已经出港了,不接受办理的,特此公告! 2.关于办理坦桑尼亚PVOC认证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是17025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测试标准首先使用TZS标准。 3.关于办理PVOC认证验货事宜:关于不清楚验货要求的厂家,必须在货物没有生产之前,就要把相关包装标识要求弄清楚,便于后续验货一次性通过。 4.喜讯:2014年6月之后,关于办理坦桑尼亚认证,认证技术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面打6折办理,望广大客户积极办理。5.2020年1月,关于坦桑尼亚认证,如果产品在管制范围内,那就必须做清关证书,如果不在范围内,想做也做不了,请知悉! 6. 警示:如果在管制内的产品,没有做PVOC认证清关证书,将在目的港被扣压强制性要求进行检测(产生的费用由相应公司承担),同时会被罚款,罚款额为货值的15%。

台湾船长涉非法捕鱼被囚坦桑尼亚5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籍船长许清泰因涉嫌在东非经济海域非法捕鱼,遭该国拘捕入狱迄今长达五年。经过多方折冲,他前天终于返台。

  许清泰遭判决确定时,“外交部”及驻处曾向坦国高层表达,盼依台湾“跨国移交受刑人法”将许清泰移交返台受刑,但对方并未同意。

  台方当时仍持续争取上诉、设法营救,后来许清泰两度获坦国“总统”特赦,今年三月底,坦国上诉庭终宣判当庭释放。

  当时“外交部”曾发新闻稿宣布喜讯,但许却迟未获释,直到前日才顺利抵台。期间一度遭外界质疑“外交部”为争功“搞乌龙”,但台方相关负责人称,坦桑尼亚为了确认台方放弃上诉及要求渔获损失赔偿,才导致出狱时间延迟数月。

  许清泰是在2009年3月,因涉嫌在坦桑尼亚经济海域非法捕鱼,遭以南非为首的东南非洲国家联合缉私舰逮捕,并交由坦国司法单位处理。两年后,坦国法院以“非法入渔”及“污染坦国经济海域”等理由,判处许清泰两年徒刑或易科两百一十亿坦币罚金(约合一千三百四十四万美元)。

  台方认为坦国判决不符比例原则,多方奔走后终于让许清泰顺利返台。在他服刑过程中,“外交部”曾多次前往人道探视,并提供眼药水、牙膏等生活补给品,逢年过节也特别前往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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