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广大出口到坦桑尼亚的出口商注意:最近收到很多厂家等货发出去之后,在来申请PVOC证书,如果货物已经出港了,不接受办理的,特此公告! 2.关于办理坦桑尼亚PVOC认证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是17025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测试标准首先使用TZS标准。 3.关于办理PVOC认证验货事宜:关于不清楚验货要求的厂家,必须在货物没有生产之前,就要把相关包装标识要求弄清楚,便于后续验货一次性通过。 4.喜讯:2014年6月之后,关于办理坦桑尼亚认证,认证技术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面打6折办理,望广大客户积极办理。5.2020年1月,关于坦桑尼亚认证,如果产品在管制范围内,那就必须做清关证书,如果不在范围内,想做也做不了,请知悉! 6. 警示:如果在管制内的产品,没有做PVOC认证清关证书,将在目的港被扣压强制性要求进行检测(产生的费用由相应公司承担),同时会被罚款,罚款额为货值的15%。

“中非达累斯萨拉姆共识”高端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6月7日,由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和中咨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中非达累斯萨拉姆共识”高端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50余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中非达累斯萨拉姆共识”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进行观点交流,共同为推动全球发展合作贡献智慧。 

  研讨会由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院长刘鸿武教授主持。刘鸿武指出,过去70年,中非合作塑造了新时期南南合作的典范,“全球南方”国家追求国家民族独立与复兴、经济社会建设现代化的理念思想与知识创见有迹可循。 

  他表示,“共识”是由全球南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主动提出的,而不是北方国家强加给南方国家的“共识”。“共识”强调发展道路的选择应立足本土文化特色,应以我为主,互学互鉴,彻底摆脱对普世化、主流化和中心化的一元发展模型的迷信。“共识”的提出是中非深化发展理念交流的重大成果,有利于彻底打破“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对构建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 

  与会专家认为,“共识”的发布是基于中非学者对历史的深刻洞察、对未来发展的深度思考,其丰富内涵源于长期以来中非合作在基础设施、经贸往来、人文交流等务实领域的具体实践。“共识”以发展为核心,强调新时期“发展”的宗旨、原则以及重点领域与重大关切,为“全球南方”提供发展新理念新愿景、新路径。 

  与会专家强调,中非学者联合发布“共识”代表了“全球南方”国家的立场更加明确,表明其在国际事务中自主意识和发展能力的双双提升,以及“全球南方”国家在应对国家发展和全球治理领域共同挑战时的协作精神更加凸显。 

  与会专家还指出,“共识”是动态和开放的,伴随实践的深入,其内涵也需要同步完善与优化,总的来说要处理好延续与变革、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建设与保护等若干基本关系。要重视“共识”传播的有效性,推动各国借由发展知识的合作带动发展行动的合作,将“共识”的理念转化为政策层面的行动计划和项目实施。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原院长、浙江师范大学非洲区域国别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徐步大使对研讨会的总结中表示,“共识”既反映“全球南方”国家共同心声,又顺应时代潮流,“发展”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诉求,最能引发广泛关注和共鸣。 

  今年3月,中国和非洲学者在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举行的中非智库论坛第十三届会议上共同发布《中非智库关于深化全球发展合作的共识》,又称“中非达累斯萨拉姆共识”。该“共识”呼吁国际社会本着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开放共赢、共同繁荣原则深化发展合作;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每个人追求美好生活创造良好制度环境;强调要加强文明对话而非文明冲突,尊重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基础国情,支持各国走符合自身发展要求、具备各自文明特色的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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