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广大出口到坦桑尼亚的出口商注意:最近收到很多厂家等货发出去之后,在来申请PVOC证书,如果货物已经出港了,不接受办理的,特此公告! 2.关于办理坦桑尼亚PVOC认证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是17025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测试标准首先使用TZS标准。 3.关于办理PVOC认证验货事宜:关于不清楚验货要求的厂家,必须在货物没有生产之前,就要把相关包装标识要求弄清楚,便于后续验货一次性通过。 4.喜讯:2014年6月之后,关于办理坦桑尼亚认证,认证技术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面打6折办理,望广大客户积极办理。5.2020年1月,关于坦桑尼亚认证,如果产品在管制范围内,那就必须做清关证书,如果不在范围内,想做也做不了,请知悉! 6. 警示:如果在管制内的产品,没有做PVOC认证清关证书,将在目的港被扣压强制性要求进行检测(产生的费用由相应公司承担),同时会被罚款,罚款额为货值的15%。

中国与坦桑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在京签署

  2013年10月21日,在李克强总理和坦桑尼亚平达总理的共同见证下,万钢部长与坦桑尼亚总理府投资与授权事务国务部长玛丽·纳谷女士分别作为两国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科技合作协定》。

  根据该协定,双方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两国在科技政策与创新管理、信息与通讯技术、农业、生物、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环境、海洋科技、卫生与医药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双方指定中国科技部和坦桑尼亚通讯与科技部作为本协定的执行机构。

  坦桑尼亚是中非科技伙伴计划框架下的重要合作国别之一,中坦科技合作是中非科技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提升两国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两国科技共同进步,推动两国经济和社会共同发展。该协定是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第107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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