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真真)5月28日,据领事直通车消息,坦桑尼亚副总统办公室于5月16日发布公告称,坦桑尼亚大陆地区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塑令”,禁止进口、出口、制造、销售、储存、供应及使用所有厚度的手提塑料袋,违法者可能面临罚款或监禁等处罚。涉及医疗服务、工业产品、建筑业、农业、食品、卫生及废物处理的塑料制品及包装不属于限制范围。
公告同时敦促所有赴坦外国人在抵达坦桑尼亚时,不要在手提或托运行李中带有手提塑料袋或用手提塑料袋包装物品,否则入境时将被要求上交相关塑料袋制品。专门用来装盛洗漱用品的拉链封口塑料袋可被允许入境,但不允许在坦境内丢弃、处置。
5月23日,坦桑尼亚副总统办公室正式发布《坦桑尼亚“禁塑令”执法指南》。《指南》指出,禁塑令”检查场所包括商店、市场、超市、仓库、入境处、工厂以及其他售卖塑料袋的场所,检查人员不得随意在路上打开行人箱包检查是否有塑料袋,不得进入住宅区内检查或在道路上拦车检查。检查员执法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一旦发现使用、售卖、储存被禁塑料袋者,检查员将当场没收塑料袋,并处以罚款。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上缴罚款者将被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