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广大出口到坦桑尼亚的出口商注意:最近收到很多厂家等货发出去之后,在来申请PVOC证书,如果货物已经出港了,不接受办理的,特此公告! 2.关于办理坦桑尼亚PVOC认证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是17025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测试标准首先使用TZS标准。 3.关于办理PVOC认证验货事宜:关于不清楚验货要求的厂家,必须在货物没有生产之前,就要把相关包装标识要求弄清楚,便于后续验货一次性通过。 4.喜讯:2014年6月之后,关于办理坦桑尼亚认证,认证技术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面打6折办理,望广大客户积极办理。5.2020年1月,关于坦桑尼亚认证,如果产品在管制范围内,那就必须做清关证书,如果不在范围内,想做也做不了,请知悉! 6. 警示:如果在管制内的产品,没有做PVOC认证清关证书,将在目的港被扣压强制性要求进行检测(产生的费用由相应公司承担),同时会被罚款,罚款额为货值的15%。

中国-坦桑尼亚农业标准化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会顺利召开

  5月21日,中国-坦桑尼亚农业标准化合作示范区项目建设推进会在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利召开。

  中国-坦桑尼亚农业标准化合作示范区,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结合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九项工程”和杨凌示范区“省部共建”第十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支持杨凌示范区以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主体实施的一项国际农业标准化合作示范区项目。农业标准化合作示范区项目批准建设后,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杨凌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筹备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区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外事办、区校融合办,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项目建设。

  会上,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卜周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的重要性、建设周期、任务及国、省对项目的要求。标准化管理工作人员详细结合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任务及要求,提出了在推进示范区项目建设中应注意把握的重点。

  国合公司副总徐强、西农大非洲研究中心教授海江波分别介绍了推进项目建设的计划和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并表示将按照建设任务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建议各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区校融合办、外事办、西农大国际合作处均表示,该示范区项目的落实建设对于区校融合探索开展中非农业技术国际合作交流和农业标准化合作、推动中非命运共同体构建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在争取配套项目支持、工作人员出国方面将进一步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陕西省各相关厅局的沟通协调,并建议国合公司以示范区项目建设为契机,将国际合作交流与市场化动作紧密结合,加强与驻坦中资企业等有关机构的紧密合作,多方合作助力打造中非农业标准化合作的新样板,共同推动中非农业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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